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亲自研究、亲自安排,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要各尽其责、同心协力,充分发挥班子成员能力和组织合力。各级干部都要头脑清醒,注重小节,严于律己,咱觉开展好活动。
2.强化督促检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认真查看认识是否到位,问题是否查清,措施是否扎实,制度是否健全,任务是否完成。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参与,组成督查组,采取分段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后进部门和单位,分析原因,找准症结,重点帮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账销号,跟踪督查,限期整改。
3.加大惩处力度。坚持“零容忍”原则,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程等反面典型,坚决予以曝光处理。对今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职,以致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疏于监管,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及本系统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
4.注重舆论宣传。市委宣传部牵头搞好活动宣传。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开设专栏,实行跟踪报道,积极宣传活动的进度、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和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弘扬社会正气,营造浓厚氛圈,聚集加快渭南发展的正能量。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将排查整顿活动开展情况分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市纪委,联系电话(0913-210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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